(一) 日程
備註:如有異動以網頁最新公告為準。
本班依報名人數、教師授課時間及教室等因素決定是否開班。
未錄取者,匯票於開課後一週掛號寄還。
缺課超過 6 小時者,或期末測驗成績未達 70 分者,不授予結業證書。
結業證書於結業後2個月掛號寄出。
本課程「不得延期」,報名之前請先審慎考慮是否能配合上課時間。
教育部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認證考試於每年五月開放網路報名,網址: https://gra103.aca.ntu.edu.tw/cpt/apply/
有意從事華語教學,並想進一步增強自己教學技巧者,具以下任一資格者:
每期開班人數25人
班級人數上限32人
週六及週日上課,每天6小時,共6天,合計上課時數36小時。
(9:10~12:10;13:30~16:30)
實際上課時間以當期公告課表為主
語文中心2樓249教室。
(二) 報名方式:
僅提供通訊報名,不接受現場報名。
掛號郵寄資料
以上四份文件
寄至「10663臺北市大安區辛亥路2段170號臺灣大學語文中心2樓222室華語文師資研習班收」
錄取順序:依完整報名文件郵戳日期決定錄取名單,郵戳日期相同時,依報名系統完成登錄之先後時間決定。
如有任何問題,可email: cld222@ntu.edu.tw 詢問。
(三) 收費:
項目 | 金額 | 付款方式 |
---|---|---|
學費(含上課講義) | 每期 NTD9,600 | 請用郵政匯票金額為:9,900元 至郵局購買,抬頭請開「國立臺灣大學」,勿增減文字。 註:
|
報名費 (僅對初次申請者加收報名費) |
NTD300 | |
本班舊生-報名費減免
需檢附"結業證書影本" |
NTD 9,600 | |
臺大教職員工生-學費9折( NTD 8,640)
需檢附"教職員工生證件影本" |
NTD 8,940 |
(四) 如學員付費後,因故需退課,依本中心退費規定辦理退費:
(五) 課程內容:
課程名稱 | 上課時數 |
---|---|
華語初級語法教學與課堂活動設計一 | 3 |
華語中級語法教學與課堂活動設計二 | 3 |
華語詞彙教學與課堂活動設計 | 3 |
華語初級課程設計與示範教學 | 3 |
華語中級課程設計與示範教學 | 3 |
華語高級課程設計與示範教學 | 3 |
華語文教材編寫介紹 | 3 |
華語文教材編寫實作 | 3 |
華語文測驗試題編寫實作 | 3 |
華語初級課程試教 | 3 |
華語中級課程試教 | 3 |
華語高級課程試教 | 3 |
共計 | 36 |